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01 16:36
来源:
建设单位: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武汉新江城环境事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2月
建设单位: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肖俐玲
编制单位:武汉新江城环境事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蔡志杰
项目负责人:李洁
建设单位: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武汉新江城环境事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13387651123 电话: 027-85866142
传真: / 传真: /
邮编: 430056 邮编: 430000
地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工业园28号 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台北路217号海迪商务中心
目录
1验收项目概况 5
1.1项目情况介绍 5
1.2 验收委托 6
2 验收依据 7
2.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7
2.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8
2.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8
3 工程建设情况 9
3. 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9
3. 2建设内容 9
3. 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9
3. 4水源及水平衡 10
3. 5生产工艺 11
3. 6项目变动情况 11
4 环境保护设施 13
4. 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13
4. 2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4
4. 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14
5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5
5. 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5
5.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5
6 验收执行标准 17
7 验收监测内容 18
7. 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8
8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9
8. 1监测分析方法 19
8. 2监测仪器 19
8. 3监测单位资质 19
8. 4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0
9 验收监测结果 22
9. 1生产工况 22
9. 2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2
10 验收监测结论 24
10. 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4
附件:
1、委托书
2、建设项目环评批复
3、分析报告
4、环保设施购买合同
5、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
6、现场照片
7、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组签到表
8、验收意见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及监测点位图
3、项目平面布置图
4、锅炉房管道布置图
5、厂区给排水管网图
6、锅炉房内部排水走向
附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1验收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信息见下表1-1:
表1-1 项目基本信息一览表
项目名称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工业园28号
环评时间 2017年6月 补充分析时间 2018年1月
环评报告审批部门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环保局 审批时间 2017年6月15日
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武汉新江城环境事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审批文号 武经开(汉南)环审[2017]41号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湖北博世兄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开工日期 2017年7月 申领排污许可证情况 尚未申领
1.1项目情况介绍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原名为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工业园28号,现有产品及产量为:眼用凝胶750万支/年、滴眼剂(ME装)1000万支/年、滴眼剂(三合一)1250万支/年、滴眼剂(二步法)2000万支/年。
为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拟投资130万元,在不改变原有生产规模的基础上,在公司锅炉房将0.5t/h电锅炉停用拆除,采用一台2t/h天然气锅炉(锅炉型号WNS2-1.25-QY),并将原有的1t/h电锅炉作为备用锅炉。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委托武汉唯沃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6月15日获得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环保局的《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武经开(汉南)环审[2017]41号)。
由于环评中天然气使用量为4万立方米,实际天然气使用量为40万立方米,环评中燃气锅炉废气经过自带环保设施(处理效率达98%)处理后从专用烟道通往楼顶排放,排放高度20米,实际燃气锅炉未经过环保设施处理,经过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2米。故本项目于2018年1月委托武汉唯沃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上述调整及变化内容进行分析并将补充分析说明交环保局备案。本项目现已建成并运行,目前已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1.2 验收委托
根据环办环评函[2017]1235 号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17年8月,武汉新江城环境事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该公司“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考查“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调查项目工程在运营期间对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出的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营运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提出补救和减缓措施;监测项目工程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是否符合国家允许的标准限值等,为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我公司于2017年12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结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调查工作的技术要求,于2017年11月20、21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依据
2.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4 月24 日修订,2015 年1 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8 月29 日修订,2016 年1月1 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6 月27 日修订,2018 年1月1 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3 月1 日颁布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 年10 月30 日通过,2016 年11 月7 日修订实施;
(6)国务院国发[1996]31 号《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 月3 日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 月1 日起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令第39 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6 月14 日发布,2016 年8 月1 日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自2017 年9 月1 日起实施;
(1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自2013 年5 月1 日起实施;
(1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自2013 年5 月1 日起实施;
(12)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函[2000]74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和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级别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1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2013]135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声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规定的通知》;
(1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2013]129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规定的通知》;
(15)武政[2014]1 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2013-2017 年)的通知》;
2.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2.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保局 “关于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武经开(汉南)环审[2017]41号);
(2)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锅炉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工程建设情况
3. 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工业园28号。厂区北侧30m为武汉银捷工贸有限公司,厂区西侧27m为红升高科园,南侧57m为同济现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侧39m为武汉经开艺术创意产业园,南侧42m为武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塑料站。公司仓库位于厂区北面临科技园三路,1#车间紧临场内仓库,单身宿舍位于项目东面临太子湖路,办公楼位于东南角临车城北路,眼科制剂楼(共3层)位于西南角,连廊连通新旧车间。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厂区共设2个出入口,分别位于车城北路、科技园三路。项目总平面布置见附图3。本项目锅炉房位于厂区西北角,1#车间西侧,眼科制剂楼的北侧,实际建设内容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3. 2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锅炉改造项目,锅炉房原有一台0.5t/h电锅炉和一台1t/h电锅炉。现将0.5t/h电锅炉停用并拆除,采用2t/h天然气锅炉(型号为WNS2-1.25-QY),天然气年用量40万立方米,并将1t/h电锅炉设为备用锅炉。项目建成后天然气锅炉为每小时2吨的蒸发量,达到设计产量的100%。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依托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见表3-1。
表3-1 项目建设内容组成一览表
类别 项目 建设规模
主体工程 锅炉房 将0.5t/h电锅炉停用拆除,改为2t/h天然气锅炉,将 1t/h电锅炉做为备用锅炉
公用工程 供水系统 /
供电系统 /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燃气锅炉废气经过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2m
废水治理 清排水 依托 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锅炉蒸汽冷凝水 直接蒸发
依托工程 市政污水管网 依托现有工程
市政雨水管网 依托现有工程
3. 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3-2。
表3-2 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耗量 贮存量 来源及运输方式 贮存方式 所用工序 备注
1 天然气 40万m3/a / / 锅炉加热 位于锅炉房西侧
2 新鲜水 7300m3/a / 自来水厂 / / /
3 电 3万kWh/a / 当地供电所提供 / / /
3. 4水源及水平衡
(1)水源
项目供水水源为城市自来水,由城市给水管网引入,给水管分别经总水表接入用地红线,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软水制备用水、锅炉用水。
(2)水平衡
根据企业提供的用水情况,项目运营期用水及排水情况见表3-3。
表3-3 项目用水及排水情况一览表
污水类别 总用水量 蒸汽量 蒸汽冷凝水 损耗量 清排水
软水制备用水 20 0 0 0 0.2
锅炉用水 19.8 16 1.3 2.5 0
合计 20 16 1.3 .2.5 0.2
项目水平衡图见图3-1、图3-2。
图3-1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m3/d)
图3-2 项目给排水平衡图(m3/a)
3. 5生产工艺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所示。
图3-3 锅炉运行工艺及产污节点示意图
3. 6项目变动情况
目前,项目已建成,与原环评相比,主要变化为:环评中燃气锅炉废气经过自带环保设施(处理效率达98%)处理后从专用烟道通往楼顶排放,排放高度20m,实际燃气锅炉未经过环保设施处理,经过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2m,虽然高度未达到20m,但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燃气、燃油锅炉烟囱不低于8m”的要求;环评中锅炉蒸汽冷凝水进入雨水管网,实际锅炉蒸汽冷凝水直接蒸发,具体变化情况见下表3-4。
表3-4补充分析说明前后建设内容变化情况一览表
类别 原环评 补充分析说明后 调整说明
项目 建设规模 项目 建设规模
主体工程 锅炉房 将0.5t/h电锅炉停用拆除,改为2t/h天然气锅炉,将 1t/h电锅炉做为备用锅炉 锅炉房 将0.5t/h电锅炉停用拆除,改为2t/h天然气锅炉,将 1t/h电锅炉做为备用锅炉 无变化
公用工程 供水系统 依托现有工程 供水系统 依托现有工程 无变化
供电系统 依托现有工程 供电系统 依托现有工程 无变化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燃气锅炉废气经过自带环保设施(处理效率达98%)处理后经高度20m排气筒排放 废气治理 燃气锅炉废气经过收集后从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20m 实际排气筒高度12m(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的要求)
废水治理 软水制备清排水 排入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然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新城污水处理厂 软水制备清排水 排入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然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新城污水处理厂 无变化
依托工程 市政污水管网 依托现有工程 市政污水管网 依托现有工程 无变化
市政雨水管网 依托现有工程 市政雨水管网 依托现有工程 无变化
4环境保护设施
4. 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1)废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系统。项目锅炉清排水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然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新城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清排水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为0.2t/d,排入量很小,不会对污水处理系统造成冲击,影响很小。
(2)废气
本项目燃气锅炉废气为烟尘、SO2和NOx,经收集后通过12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情况见表4-1.
表4-1 项目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废气类别 来源 污染物种类 排放规律 排放形式 治理措施 排放去向
锅炉废气 锅炉房 颗粒物、SO2、NOx 间断 有组织 无
项目废气防治措施见下图。
图4-2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锅炉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减振,再经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及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无固废产生。
4. 2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环境风险源为锅炉区。最大可信事故分别为锅炉区爆炸,主要产生燃烧热辐射这种危害后果,从而造成人群的生命健康及财产受损。
企业锅炉房设有专人值守,锅炉配备压力感应装置,用以控制项目运营期锅炉的压力值。
4. 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总投资130万元,项目环保治理投资约为2.85万元。其中废气治理约0.85万元,噪声治理约2万元。环保投资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2%。
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清单见表4-2.
表4-2 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清单
类别 治理对象 污染物 环评中采取的措施 落实情况 补充分析说明后采取的措施 落实情况
废气 锅炉燃料废气 烟尘、SO2、NOx 燃气锅炉废气经过自带环保设施(处理效率达98%)处理后从专用烟道通往楼顶排放,排放高度20m 本项目燃气锅炉废气经过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2m 燃气锅炉废气经过收集后从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2m 与补充说明中措施一致,已落实
噪声 机械设备噪声 噪声 减震垫 已落实 减震垫 已落实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 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原环评主要结论与建议
①废气
项目燃气锅炉天然气燃烧过程中会产生烟尘、SO2和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
②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系统产生清排水和锅炉蒸汽冷凝水,软水制备系统产生清排水排入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然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新城污水处理厂;锅炉蒸汽冷凝水排入雨水管网。
③噪声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过隔声减振,再经距离衰减后,厂房边界噪声贡献值昼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和4类标准要求,无超标现象。
④固废
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5.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环评批复
项目于2017年6月取得武经开(汉南)环审[2017]41号文取得武汉开发区(汉南区)环保局的批复。项目原环评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工业园28号现有厂区内,实施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主要建设一台2吨的天然气锅炉,淘汰原有0.5吨电锅炉,并将原有1吨的电锅炉作为备用锅炉。建成后全厂年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130万,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6%。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外排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同意《报告表》采用的评价标准。该报告报表可以作为项目环保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在实施该项目过程中,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项目产生的锅炉排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新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通过设备选型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震等噪声治理措施,确保所在厂区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二级标准限值后排放。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需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我局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项目环评批复及落实情况
项目环评批复意见落实情况调查内容见表5-1
表5-1 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环评批复意见 落实情况
1 项目产生的锅炉排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新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产生的锅炉清排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检测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
然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新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 通过设备选型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震等噪声治理措施,确保所在厂区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经监测,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声环境功能要求。
3 项目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二级标准限值后排放。
燃气锅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2米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外排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
6验收执行标准
依据环评及批复,本次验收监测采样的评价标准及标准限值见表6-1。
表6-1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一览表
要素分类 标准名称 适用类别 污染物名称 标准限值 评价对象
废气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2中燃气锅炉 烟尘 20mg/m3 锅炉废气
SO2 50mg/m3
NOx 200mg/m3
林格曼黑度 ≤1
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表4一级标准 SS 70mg/L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3类标准 Leq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工业企业西、北厂界噪声
4类标准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工业企业东、南厂界噪声
7验收监测内容
7. 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①有组织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见下表7-1.
表7-1 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
检测类别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有组织废气 ◎1#(锅炉排气筒) 烟尘、SO2、NOX 3次/天×2天
(2)厂界噪声监测
项目噪声监测内容见下表7-2
表7-2 项目噪声监测内容
检测类别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噪声 沿厂界四周布设4个检测点位
(▲1#~▲4#) 等效连续A声级 昼、夜各一次,检测2天
(3)废水监测
检测类别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废水 项目污水排口 SS 连续采样2天,每天4次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 1监测分析方法
测定方法见表8-1。
表8-1 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类别 检测因子 方法依据 分析方法 检出限
有组织废气 烟尘 GB/T 16157-1996 重量法 1.5mg/m3
SO2 HJ/T 57-2000 定电位电解法 1mg/m3
NOx HJ/T 43-1999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0.7mg/m3
废水 悬浮物(SS) GB/T 11901-89 重量法 4mg/L
噪声 厂界噪声 GB 12348-2008 积分声级计法 ——
备注 带“ND”的检测结果小于检测方法最低检出限。
8. 2监测仪器
项目各指标监测、分析仪器见下表。
表8-2 监测、分析仪器一览表
类别 检测项目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有组织废气 烟尘 FA2004B电子天平CJ-YQ-08-01
SO2 YQ3000-C自动烟尘(气)测试仪CJ-YQ-48-05
NOx UV755B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CJ-YQ-10-01
废水 悬浮物(SS) FA2004B电子天平CJ-YQ-08-01
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AWA6228多功能声级计(CJ-YQ-35-06)
8. 3监测单位资质
本次验收委托武汉楚江环保有限公司进行监测,武汉楚江环保有限公司可承接环境检测、水质检测、工程地质监测等领域的检测服务。能有效开展水(含地表水、地下水、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室内污染物、噪声、土壤、燃料、生物、底质和固体废弃物、生态、辐射、振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等众多检测分析服务。其CMA资质认定证书如下:
图8-1 武汉楚江环保有限公司有限公司CMA证书
8. 4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质量保证
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等规定,对检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保证和控制。
①参加验收检测的技术人员,经过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②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③现场采样和检测均在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进行,且设施运行负荷在75%以上。
④检测期间,同步调查(记录)生产状况、环保设施运行状况,保证检测期间生产负荷在规定范围内和环保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⑤声级计使用前后用声校准器进行校准,仪器示值偏差小于0.5dB(A),本次实验室分析质控数据均合格。
⑥检测报告实行三级审核。
(2)质控措施
表8-3 质控控制结果
监测因子 单位 空白结果 平行样结果 评价结果
悬浮物 mg/L ND 15 合格
表8-4 声级计校准结果表
监测日期 使用前校准示值 使用后校准示值 前、后
校准示值偏差 前、后校准示值偏差允许范围 评价结果
2017.11.20 94.0dB(A) 94.0dB(A) 0dB(A) ≤0.5dB(A) 合格
2017.11.21 94.0dB(A) 94.0dB(A) 0dB(A) ≤0.5dB(A) 合格
9验收监测结果
9. 1生产工况
环评中,本项目建成后设计产生蒸汽量2t/h的规模,截止目前,项目每天生产蒸汽为2t/h,达到设计产量的100%。满足环保验收的工况要求。
表9-1 监测期间工况统计一览表
监测项目
监测时间 产品类型 设计生产能力
(吨/小时) 监测期间生产能力(吨/小时) 运行负荷
(%)
2017.11.20 蒸汽量 2 2 100
2017.11.21 蒸汽量 2 2 100
备注 全年工作天数按365天计。
9. 2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① 废气
1)有组织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9-2 锅炉废气监测结果表
监测
点位 监测
日期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平均值 排气筒高度
(m) 标准限值 达标
评价
1 2 3
◎1#锅炉废气排气筒出口 2017. 11.20 标准风量(m3/h) 1333 1408 1332 -- 12 -- --
烟尘 实测浓度(mg/m3) 9.7 11.3 8.0 9.67 -- --
折算浓度(mg/m3) 12.6 14.5 10.4 12.5 20 达标
排放速率(kg/h) 0.01 0.02 0.01 0.013 -- --
标准风量(m3/h) 1333 1408 1332 -- -- --
SO2 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 --
折算浓度(mg/m3) / / / / 50 达标
排放速率(kg/h) / / / / -- --
标准风量(m3/h) 1333 1408 1332 -- -- --
NOx 排放浓度(mg/m3) 18 24 20 20.67 -- --
折算浓度(mg/m3) 23 31 26 26.67 200 达标
排放速率(kg/h) 0.02 0.03 0.03 0.027 -- --
2017.11.21 标准风量(m3/h) 1352 1316 1335 -- -- --
烟尘 排放浓度(mg/m3) 12.9 9.5 10.6 11.0 -- --
折算浓度(mg/m3) 16.4 12.3 13.6 14.1 20 达标
排放速率(kg/h) 0.02 0.01 0.01 0.013 -- --
标准风量(m3/h) 1352 1316 1335 -- -- --
SO2 排放浓度(mg/m3) ND ND ND ND -- --
折算浓度(mg/m3) / / / / 50 达标
排放速率(kg/h) / / / / -- --
标干流量(m3/h) 1352 1316 1335 -- -- --
NOx 排放浓度(mg/m3) 22 16 19 19 -- --
折算浓度(mg/m3) 28 21 24 24.33 200 达标
排放速率(kg/h) 0.03 0.02 0.03 0.027 -- --
监测结果表明,锅炉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二级标准要求。
② 厂界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见下表。
表9-3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一览表
测点编号 检测点位置 2017.11.20检测结果 Leq[dB(A)]
昼间 夜间
主要声源 结果值 主要声源 结果值
▲1# 厂界外东侧1m处 生产噪声 61.3 环境噪声 45.9
▲2# 厂界外南侧1m处 生产噪声 55.4 环境噪声 42.7
▲3# 厂界外西侧1m处 生产噪声 52.8 环境噪声 39.5
▲4# 厂界外北侧1m处 生产噪声 55.5 环境噪声 41.8
测点编号 检测点位置 2017.11.21检测结果 Leq[dB(A)]
昼间 夜间
主要声源 结果值 主要声源 结果值
▲1# 厂界外东侧1m处 生产噪声 61.8 环境噪声 45.4
▲2# 厂界外南侧1m处 生产噪声 56.3 环境噪声 43.2
▲3# 厂界外西侧1m处 生产噪声 51.9 环境噪声 40.7
▲4# 厂界外北侧1m处 生产噪声 55.1 环境噪声 42.5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监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③废水
项目污水排口监测结果见下表9-4
表9-4总排口废水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位置 采样日期 检测结果
SS(mg/L)
第1次 第2次 第3次 第4次
项目污水排口 2017.11.20 13 16 19 14
2017.11.21 15 18 21 17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产生的锅炉排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
10验收监测结论
10. 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进入市政管网后排入新城污水处理厂,根据监测结果,废水能达标排放。
(2)废气
锅炉燃料废气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根据监测结果,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3)厂界噪声
营运期设备经减震、吸声、隔声处理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固体废物。